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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启台风“桦加沙”受灾地区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通知

来源/作者:潘璐 游览次数:267 发布时间:2025-09-30

各系(院):

9月24日27日,受超强台风“桦加沙”影响,广东、广西、海南等地区出现极端天气灾害。此次台风影响范围广、强度大,并伴有强风暴雨,致灾风险高。学校高度重视相关地区学生家庭的受灾情况,为精准做好学生困难救助和帮扶工作,学校已全面启动临时困难资助专项申请通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受台风“桦加沙”影响造成人员伤亡、房屋受损或财产重大损失而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资助标准

按照《四川音乐学院本专科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川音院【2024】34号)要求,补助为一次性,补助金额视具体困难情况确定。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10月10日。

   四、资助流程

受灾学生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四川音乐学院本专科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提交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如受灾照片);系(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四川音乐学院本专科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学校审批后发放该项补助。

五、工作要求

1.各(系)院要高度重视此项资助工作,并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摸排掌握学生家庭受灾情况,密切关注受灾学生生活状况,认真核实受灾情况,确保资助工作精准开展;

2.各系(院)10月11日前将学生材料、附件1《申请表》及附件2《汇总表》电子、纸质文档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潘老师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