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帮助高校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习,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成都青年企业家慈善基金”特别设立“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项目,向我校10名在校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希望各系(院)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一、资助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2020级(只含五年制专业)、2021级、2022级在校本科生。
二、资助条件
1.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思想积极上进,勤俭节约;
2.本学年已入我校贫困生库;
3.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
4.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6.学习成绩排名班级、专业或系(院)前1/3;
7.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学习成绩挂科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和名额
1.资助时间为每年学生在校学习的9个月(一般为每年3—6月、9—次年1月,按实际在校时间为准),寒暑假不提供资金资助;
2.每年资助总人数为10人,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四、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资助学生提交《四川音乐学院“成都青年企业家慈善基金”优秀贫困大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贫困证明(生源地民政部门或街道开具)、上学期期末成绩表(教务处盖章)及个人思想汇报(手写)等材料;
2.系(院)初审
各系(院)按照资助范围和条件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系(院)原则上推荐1名贫困生,将学生相关申请材料及《四川音乐学院“成都青年企业家慈善基金”优秀贫困大学生资助统计表》(附件2)于10月12日之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学校复核推荐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系(院)上报的资助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小组会议确定资助学生,最后将名单报送至成都市青年企业家商会;
4.成都市青年企业家商会审核
成都市青年企业家商会审批后,学校将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结果报至成都市慈善总会;
5.资助金发放
资助金由成都市青年企业家商会每月按标准拨付资助款至受助学生账户。
五、注意事项
该资助项目为一学期一审,下学期是否获评,由成都市青年企业家商会根据实际情况(如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在校成绩、思想表现等)复审决定。一旦出现以下情况,将终止资助: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学生毕业、退学、辍学、休学、服兵役等;
3.家庭贫困状况改善,已不符合资助标准;
4.资助经费用于高档消费;
5.学习成绩排名未达到班级、专业或系(院)前1/3;
6.无特殊原因不及时反馈学习、生活、思想等情况;
7.提供的申请材料或反馈材料有伪造等情况。
六、相关要求
1.受助学生根据受助社会、回报社会的指导思想,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公益活动,学会感恩,每学期将向基金会反馈自己的学习、生活、思想等情况;
2.系(院)应加强学生感恩、励志教育,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和积极进取精神,以更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联系人:潘璐 联系方式:028-85430244
附件:
1.《四川音乐学院“成都青年企业家慈善基金”优秀贫困大学生资助申请表》
2.《四川音乐学院“成都青年企业家慈善基金”优秀贫困大学生资助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