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切实保障“清明节”假期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坚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学校统一工作部署,现就假期期间学生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系(院)切实压实责任,从严抓好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全体学生平安、文明度过假期。
一、强化安全教育引导
各系(院)要在放假前,以班级为单位,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教育等形式,集中开展防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传销、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饮食卫生、网络安全等专题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强离校及留校学生管理
1.离校学生管理:全面掌握学生离校去向,详细登记目的地、行程安排、联系方式及紧急联系人等信息,健全工作台账。提醒学生离校前切断宿舍电源、锁好门窗,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注意往返途中人身及财物安全。
2.留校学生管理:严格落实留校学生每日核查制度,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和作息规定,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寝室酗酒滋事、严禁留宿校外人员,切实维护宿舍安全秩序。
三、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假期期间,各系(院)做好本系(院)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畅通,如遇学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上报学生处。
四、规范学生返校考勤管理
各系(院)认真组织4月6日晚点名工作,全面核实学生返校情况,并于4月7日下午15:00点前通过线上系统完成学生返校信息统计上报,对未按时返校学生要逐一核实原因,提醒督促其尽快返校。
请各系(院)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教育到位、日常管理到位、服务保障到位,全力保障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和学生平安。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