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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游览次数:6 发布时间:2025-09-03

各系(院):  

心理健康是事关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重要工作,秋季学期是学生心理问题易发高发的关键时期。学生返校后将面临学业压力、人际关系、环境适应等多重挑战。为预防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帮助学生积极调适心态,适应新学期的学习与生活,现就做好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返校学生心理健康排查

各系(院)需组织辅导员、专业老师、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寝室长等,通过谈心谈话、走访宿舍、线上联系等方式,全面了解学生心理状态,重点关注以下学生群体:  

1.既往确诊心理疾病、长期服药或曾出现自杀、自伤倾向的学生  

2.心理测评筛查出的重点关注学生;  

3.因心理原因休学后复学的学生;  

4.学业困难、实习焦虑,就业或升学压力大的学生;  

5.亲子关系紧张或家庭突发重大变故(亲人离世、重病,经济困难等)的学生;  

6.长期沉迷网络,社交回避的学生  

7.其他需关注的突发情况学生。  

排查后填写《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及干预反馈表》、《四川音乐学院心理异常排查汇总表》,于9月12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档提交至各系(院)对接心理老师处。

二、做好排查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对排查中发现的高危学生,建立“一生一册”档案,落实“一对一”帮扶,做到主动关心,及时提供生活指导、学业帮助、心理支持,对个别有严重心理困扰的学生应及时联系家长及心理健康发展中心,必要时转介专业机构。  

2.做好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系(院)可结合专业特色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活动,如:主题班会、心理知识竞赛、素质拓展、心理情景剧表演等,增强学生团队协作,促进交流互助,帮助学生认识自我,释放压力,让心理健康理念深入人心。

三、做好 2025级新生心理健康工作

2025级新生即将进校,各系(院)要通过查看新生信息登记表、观察学生表现、辅导员谈心谈话等方式,开展新生心理危机排查,发现疑似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心理健康发展中心进行评估。针对新生围绕“适应主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等媒介,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学生适应大学生活。

四、落实心理辅导求助渠道的宣传工作

各(系)院应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心理求助,减弱“病耻感”,树立“主动求助、科学应对”的健康理念。切实做好心理辅导求助渠道的宣传普及工作,要确保学生广泛知晓学工部心理健康发展中心、全国心理援助热线及专业医疗机构等在内的多种求助途径,以便学生在面临心理困扰时能够及时获取帮助,联系电话如下:

1. 学校心理辅导预约电话及服务时间:

武侯校区:028-85430085

新都校区:028-89390027

临空经济区校区:028-26010669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 全国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12356。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联动  

      系(院)领导应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辅导员应做好重点学生排查、谈心谈话、日常跟踪、家校沟通等;专业教师应在课堂教学、艺术实践中关注学生心理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心理委员应积极参加“心理健康”专题培训,定期提交班级心理动态报告等,形成家、校、医、社协同联动,为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2.强化心理危机四级防护机制

          在学校(系)—班级—宿舍四级防护体系中,基层排查尤为重要,要加强层级联动,形成合力,及时化解学生心理危机。各系(院)要认真落实心理危机月报制度,及时更新和上报心理危机信息数据,做到心理危机问题早发现、早干预。

           3. 加强心理健康工作伦理规范

在处理学生心理健康相关事宜时,秉持高度的伦理责任感,严格遵守心理健康工作的保密原则。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保密例外情形(有杀人事实、谋杀计划、自杀计划、虐待老人和儿童以及其他重大犯罪行为的)外,任何涉及学生心理状况的信息均不得擅自泄露,旨在保护学生个人隐私权益,构建安全、专业与可信赖的心理健康服务环境。

附件:  

1. 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及干预反馈表  

2. 四川音乐学院学生心理异常排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