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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奖励志奖学金评审会

来源/作者: 游览次数:2158 发布时间:2016-10-25

          201610月25日上午9:00,学校在锦江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召开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会。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本、专科)委员及各院(系)党总支书记代表和学生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学生处副处长吴科主持。

会上,学生处副处长吴科首先介绍了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并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名额分配、院(系)资格初审等情况进行了具体说明,随后学生处副处长秦霞详细介绍了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四川音乐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四川音乐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候选学生进行了细致严格的资格审查,各院(系)向全校共推荐25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评审中我校严格按照成绩排名及综合素质、在校表现、获奖情况进行审查,如流行音乐学院与美术学院各推选2人,其中流行音乐学院综合评比差于美术学院,根据院(系)推荐意见,评审会讨论决定去掉流行音乐学院秦倩同学的评审资格,最终根据院(系)推荐意见,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一致表决认为戚加意、杜宣成等20名学生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规定,同意推荐申请国家奖学金,孙宇蕊、张娜、吕阳等467名同学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规定,同意推荐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最后,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文云英教授对本次评审会进行了总结,她强调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政策性强、任务重,学生处和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准确理解文件精神,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国家奖学金的获奖学生能够真正代表川音学子的优良素质和精神风貌。她希望获奖的同学要珍惜荣誉,奋发成才,以实际行动影响、感染周围的学生,真正发挥榜样和示范作用。